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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1 信息来源:中国土地市场网
编号:榕土让[2010]02号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定于2010年3月5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二层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福州市城区七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下表)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其中宗地2010-07号地块竞买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0年2月26日至3月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3月4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120日、180日内分三期(比例为50%、20%、30%)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117050100100011778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美元)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账 号:810010579408091014
境外竞买人以美元支付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当天公布的汇率换算。
五、其它事项
1、出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土地。所提供的土地,场地基本平整,界址明确。
2、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 )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3、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4、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337003、83372954、83372093
网 址:http://www.fzgtzyj.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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