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杨永敏 10-02-01

近日,住建部下发函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支持福建先行先试,加快建设海西经济区。 文件提出,支持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支持福建省中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积极支持厦门特区扩区到全市;支持福建与广东、浙江、江西等省就相邻地区统筹规划和协调建设问题开展合作;建立加快小城镇发展试点等。 鼓励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省投资置业,允许台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竞标、项目贷款等方面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购房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台资企业投资福建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区交通、服务等项目,在项目招标中,台资企业在大陆以外的业绩等同于国内业绩。 支持福建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台湾地区农民创业园等各类开发区的设立、扩区、升级和平潭岛建设“两岸合作实验区”。同时,文件还提出了加快福建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
|
|
|
|
|
|